2021年我国严格禁止虚拟货币交易后,处置涉案虚拟货币成为一个棘手的问题,不少虚拟货币被封存在电子钱包里。如今,北京市公安局法制总队与北京产权交易所创建涉案虚拟货币处置合作机制,激活了这些“沉睡资产”。
创新处置方案
5月23日,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涉案款专用账户转入了一笔特殊款项:7000余枚涉及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的虚拟货币,通过香港合规持牌交易所出售变现,所得价款回流入境申报结汇后转入。
北京处理涉案虚拟货币为何要借道香港?2021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对境内虚拟货币交易进行严格限制。“内地司法机关在处理案件时,依法查扣的虚拟货币需要处置变现后返还给受害者或上缴国库,但政策又禁止虚拟货币通过交易平台集中交易,导致处置起来极为困难。”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杨东教授表示,政策本意是遏制虚拟货币违法行为,但在实际操作中容易陷入“违法错觉”和“合规枷锁”。
既往实践中,已有多地自行摸索处置路径,例如委托第三方处置、专门成立处置公司、发行方回收等。“方式各不相同,但都存在风险。”杨东认为,这些方式与监管政策可能有所冲突,而且容易产生技术风险、操作风险、廉政风险,与外汇管制相关法律法规也存在一定的紧张关系。
由于处置起来合规风险高、易引发质疑争议,一些公安机关面临涉案虚拟货币“扣押容易变现难”的尴尬局面,“宁可不处置也不冒险处置”的观念较为突出。
虚拟货币具有匿名性、去中心化和跨境流通性,保管成本较高。杨东提到,如果涉案虚拟货币长期“冻结”、不做处理,可能由于保管单位或个人技术不足、经验不足造成丢失、折损,也可能由于监管不足而发生职务犯罪等违法违规行为,而且虚拟货币价格在波动,长期封存存在价值波动风险。
顺义分局法制支队涉案财物管理中队中队长王志民对此深有感触。当顺义分局在3月7日收到区法院《委托执行函》,受托对依法判决的涉案虚拟货币进行处置时,他心里很清楚:“尽快地、妥善地进行处置,才是对其安全性的最大保障。”但如何处理、谁来处理,王志民心里打鼓。
难以变现堵塞了打击虚拟货币犯罪的“最后一公里”。“这是困扰执法工作的难题,也是一线执法的迫切需求。只有形成一套完整、合规的标准模式,确保主体的适格性、程序的规范性、过程的安全性、变现价格的公允性,我们才敢于‘放到桌面上’来处置。”北京市公安局法制总队政委刘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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