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竞价交易是指投资者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系统,按照自身对股票价格的预期,以公开竞价的方式与对手方进行买卖交易。
股票竞价交易采用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两种方式。
1、集合竞价是指在规定时间内接受的买卖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竞价方式,时间在每个交易日上午9:15到9:25之间。
2、连续竞价是指对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竞价方式,时间在每个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之间。
当前竞价交易阶段未成交的买卖申报,自动进入当日后续竞价交易阶段。
股票集合竞价时,成交价格的确定原则:
(1)可实现最大成交量的价格;
(2)高于该价格的买入申报与低于该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的价格;
(3)与该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的价格。
连续竞价时,成交价格的确定原则为:
(1)最高买入申报价格与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相同,以该价格为成交价格;
(2)买入申报价格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的,以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成交价格;
(3)卖出申报价格低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的,以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为成交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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