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创新层转板上市的条件包括以下几点:
1.符合科创板及创业板上市标准:包括财务状况、公司治理结构、信息披露等多个方面的要求;
2.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根据《证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公司股本总额应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3.在新三板精选层连续挂牌一年以上;
4.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
5.公众股东持股比例达到转板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如果转板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众股东持股的比例为10%以上;
6.董事会审议通过转板上市相关事宜决议公告日前连续60个交易日(不包括股票停牌日)通过精选层竞价交易方式实现的股票累计成交量不低于1000万股。
7.满足转板上市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转板上市程序方面,由于转板上市属于股票交易场所的变更,不涉及股票公开发行,依法无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由上交所、深交所依据上市规则进行审核并作出决定。
此外,按照规定,上交所、深交所应将转板上市的审核程序、申报受理情况、问询过程及审核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全国股转公司将强化精选层挂牌公司的日常监管,督促申请转板上市的挂牌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加强异常交易监管,防范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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