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初步询价是指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向特定的询价对象进行询价,并根据这些对象的报价结果来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及相应的市盈率区间。
初步询价通常涉及向在中国证监会备案的基金管理公司、投资机构、证券公司等发出询价函,并收集这些机构的报价反馈。根据这些有效报价的上下限,可以确定一个初步的发行价格区间。
完成初步询价后,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需要在证监会指定的网站上披露初步询价结果,即初步询价公告。这种做法有助于确保新股发行的价格能够反映市场需求,同时也为后续的累计投标询价阶段提供了基础。
一般的新股发行要经过初步询价和累计投标询价两个步骤,其中累计投标询价意为发行价。
如果投资者的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股票发行量,但超额认购倍数小于5倍时,以询价下限为发行价;如果超额认购倍数大于5倍时,则从申购价格最高的有效申购开始逐笔向下累计计算,直至超额认购倍数首次超过5 倍为止,以此时的价格为发行价。
初步询价与累计投标询价的区别:
1、参与的询价对象数量不同
初步询价的对象为发行人和保荐机构选择的符合询价对象条件的机构投资者(至少20家),而不是所有符合条件的机构投资者。而可参与累计投标询价的对象为所有符合条件的机构投资者。
2、是否缴纳申购款及参与股票配售
参与初步询价的机构投资者无须缴款,如果其不参与累计投标询价,也不会获得股票配售;参与累计投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须全额缴纳申购款,在发行价格以上的申购将会获得比例配售。
3、参与询价方式不同
在初步询价阶段,一个机构投资者只能以一个询价对象的身份参与初步询价;在累计投标询价阶段,参与询价和配售的可以是机构投资者本身(自营账户),也可以是其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但询价对象必须事先将相关账户报监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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