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市场“两强两严”具体举措来了
证监会回应八大热点问题
资本市场“两强两严”的具体措施陆续出台。3月15日,中国证监会就发行监管、上市公司监管、机构监管、证监会系统自身建设发布四项意见。同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证监会副主席李超,证监会首席风险官、发行监管司司长严伯进,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司司长申兵,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司司长郭瑞明,证监会人事教育司负责人张朝东出席,就上述意见及市场关注的热点问题回答媒体提问。
据介绍,证监会将研究提高部分板块的上市指标;大幅提高现场检查比例,使现场检查覆盖率不低于拟上市企业的三分之一;加大对在违法违规中负有责任的投行负责人、高管,乃至公司的总经理、董事长等的处罚力度;重点打击五类财务造假行为。
研究提高部分板块的上市指标
就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的问题,严伯进表示,证监会当前监管政策的核心是,让发行监管的链条更加坚固,监管更加严格,板块功能更加突出。下一步,证监会将从发行上市的全链条各个环节加强监管。同时,证监会将会对上市门槛设置更加严格的要求。
严伯进着重提到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上市前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募投项目资金规模要合理且要做好短中长期规划,不得搞突击的“清仓式”分红,“关键少数”要有良好的“口碑声誉”。
二是要研究提高部分板块的上市指标。证监会将系统研究,充分参考近年来新上市企业和在审企业的情况,指导沪深交易所修改上市规则,适度提高部分板块财务指标,丰富综合性指标,让不同发展阶段、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企业在合适的板块上市。
三是从严监管未盈利企业上市。严伯进说,一些优质的科技企业可以通过上市更好更快成长,但绝不能是那些拼凑技术的“伪科技”企业。对此,证监会将就未盈利企业的科技成色征求行业相关部门意见,更好统筹支持科技发展和保护投资者利益。
坚持穿透式监管和全链条问责
申兵表示,下一步在机构监管领域方面,证监会将主要在严监管、严问责、强功能、优生态等方面做好监管工作。
据他介绍,证监会已在制度规则上明确了对于“一查就撤”这种现象要追究到底、责任到人,在日常监管工作中,特别关注撤否率比较高和“业绩变脸”等市场比较关注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申报即担责”,督促保荐机构切实强化内控。证监会也会在现场检查方面强化信息共享、监管执法联动,提升监管合力和效能。
申兵表示,证监会要坚持穿透式监管和全链条问责,落实机构和人员“双罚”,依法用好资格罚、顶格罚等做法,特别是加大对在违法违规中负有责任的投行负责人、高管,乃至公司的总经理、董事长等的处罚力度。对一些涉嫌严重违法,特别是那些帮助造假的中介机构及人员,证监会将依法从严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真正把民事、刑事、行政立体追责运用到位。
他说,证监会将督促投资银行把功能性放在首要位置,加强项目甄别、估值定价这些投行涉及的核心能力建设,真正为市场和投资人推荐质量好的“货真价实”的公司,同时把问题公司坚决挡在市场门外。
申兵还表示,证监会将完善保荐代表人分类公示制度,真正让声誉约束硬起来;加强对投行和从业人员廉政从业监管,重点打击不当入股、利益输送等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对行贿人员的综合惩戒机制,让那些害群之马人人喊打、处处受限,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行业生态。
重点打击五类财务造假行为
郭瑞明表示,财务造假触碰的是资本市场的底线,必须坚决打击。下一步,证监会将会同各地区各部门增强合力,构建打击财务造假的综合惩防体系。
首先是重点打击五类行为,包括长期系统性造假和第三方配合造假行为;欺诈发行股票债券行为;滥用会计政策、会计估计,随意调节利润的财务“洗澡”行为;通过融资性贸易、“空转”“走单”进行造假的行为;在侵占上市公司利益、掏空上市公司过程中伴随的造假行为。
其次是全方位立体式追责。郭瑞明表示,刑事方面,要用好公安、检察机关派驻证监会的体制优势,联合查处一批典型恶性案件。民事方面,先行赔付、支持诉讼、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等制度可以赔偿投资者损失,大幅提高违法成本,推出更多案例落地。对于主要责任人,坚决市场禁入。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标准的,将坚决退市。
最后是强化公司内控防线建设。郭瑞明介绍,重点是压实公司董事会,特别是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在反舞弊方面的职能;鼓励内部人举报,研究提高举报奖励金额;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的责任,对于丧失职业操守、串通舞弊的中介机构,坚决从重处罚,坚决适用禁业罚等硬措施。
此外,证监会还将督促审计评估机构及时发现、主动报告其发现的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线索。对于主动报告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让造假者无处藏身。
大幅提高现场检查比例
严伯进表示,近期,证监会修订了《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规定》,明确了对在实施现场检查过程中撤回了上市申请的企业一查到底,即撤回上市申请,证监会仍然要开展检查,该追责、该处罚的仍然要追责处罚,从根本上整治企业“一查就撤”现象。
同时,《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规定》还进一步完善了现场检查程序,增加了不提前告知直接开展检查的机制,并且特别强调处理标准要统一。
他说,下一步,证监会将大幅提高现场检查比例,主要考虑是同步增加随机抽取和问题导向的现场检查,使现场检查覆盖率不低于拟上市企业的三分之一。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线索,一经查实,严惩不贷,以有力震慑试图带病闯关者,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
全面完善减持规则体系
针对“后续证监会将会出台哪些措施,完善大股东减持规则”的问题,郭瑞明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全面完善减持规则体系,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全面防范绕道减持。
主要包括:明确离婚、控股股东解散等情形的减持规则;明确股票质押平仓、赠与等方式的减持规则;禁止大股东、董事、高管参与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物的衍生品交易,禁止限售股转融通出借,限售股股东融券卖出;对于违规减持将责令购回并上缴价差,对于拒不改正的将严厉处罚。
证监会自身建设须刀刃向内
张朝东表示,证监会的自身建设必须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直面实质问题,深挖思想根源,严抓严管、一严到底,下大力气把这些问题解决好,“真正在思想观念和行动上来个大转变”。
“政商‘旋转门’‘逃逸式辞职’等问题严重破坏了监管的公信力和资本市场的健康生态,广受诟病。”张朝东说,证监会将围绕削减离职人员“职务身份价值”这一根本,从业务端和管理端综合施策,全链条进行治理,深化专项整治。
张朝东强调,证监会坚决落实监管要“长牙带刺”“有棱有角”要求,把严的导向体现到严的制度、严的执行、严的效果等各方面,围绕从严监管,优化监管体制,增强力量保障,同时提升干部的监管履职能力。
加快建设一流投行和投资机构
申兵表示,证监会在加强机构监管方面新出台了25项重点举措,涉及校正行业机构定位、健全公司治理、加强文化建设、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各个方面,为加快推进建设一流投行和投资机构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
他表示,监管部门将通过完善分类评价、风控指标体系等措施,督促行业机构端正经营理念,把功能性放在首要位置。同时,行业机构要完善关联交易管理等利益冲突防范机制,完善合规风控考核机制,落实全面风险管理与全员合规管理要求。
“行业机构在入职、任职这些重要环节要加强审查管理,对违法违规和行为严重失范的从业人员要坚决出清。”申兵说,监管部门将通过加强问责惩治力度、完善处罚信息公示通报、健全从业人员诚信档案应用,依法严格限制违法违规人员“带病流动”,并配合相关主管部门持续完善行业薪酬管理制度。
他还强调,证监会将督促行业机构强化能力建设,优化金融服务和产品供给,真正为投资者提供适配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推动更多上市公司分红回购
郭瑞明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重点从三个方面,推动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让投资者更有获得感:
首先要激发上市公司回报投资者的意识。郭瑞明说,监管机构下一步要制定上市公司市值管理指引,让主要指数成分股公司更加自觉地回报投资者;推动相关部门把上市公司提升投资价值工作、市值管理工作纳入内外部考核评价体系;对于“破净”的公司,督促其提出改善投资价值的举措。
其次要推动更多上市公司分红回购。他表示,对于多年不分红或者分红极少的公司,要综合其他指标,对相关的股票实施风险警示。推动绩优的公司结合半年报、三季报实施一年多次分红,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引导和支持更多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并且鼓励回购注销。
最后要支持公司夯实基本面。包括,支持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鼓励上市公司运用股权激励等资本市场工具提升业绩、做优做强。督促上市公司加强和投资者的沟通,了解投资者的诉求,做好投资者关系的管理,积极采取措施稳定投资者的预期。
郭瑞明强调,证监会还将从严监管“借壳上市”和盲目跨界并购,坚决打击“炒壳”行为,强化优胜劣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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