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决定书内容,何希在2014年12月4日至2020年8月21日期间,于西南证券重庆潼南证券营业部担任投资顾问助理、高级投资顾问等职务。在此期间,何希涉及俩项违法行为:
违规使用他人证券账户:何希使用亲属陈某江提供的陈某兰名下两个证券账户进行股票交易。2019年5月至2020年6月期间,何希控制并使用这两个账户,交易金额分别达到16702.12万元和8344.7万元,总计亏损超过百万元。
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何希在2019年12月至2020年2月期间,私下接受客户潘某的委托,使用潘某的西南证券账户进行证券交易,交易金额合计2656.26万元,并从中获得“操盘分红”共计18866元。
重庆证监局对何希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对何希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行为,处以10万元罚款;对何希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行为,监管部门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8866元,并处以罚款56598元,何希未提出陈述或申辩意见。
违规炒股罚单频现,六大问题亟待解决
西南证券的案件再次凸显了监管部门对证券市场违规行为的零容忍态度。易董数据显示,年内已有44条与从业人员借他人名义炒股及私下接受投资者委托有关的罚单,涉及平安证券、招商证券、国泰君安等多家头部券商,罚单内容基本全部涉及“借他人名义从事证券交易”的情形,其中有3张罚单同时还涉及相关从业人员私下接受投资者委托买卖证券的情况。
从公司层面来看,2月7日,国泰君安证券梅湾路营业部总经理周靖杰利用其妻子“李某影”在该营业部开设的证券账户多次买卖股票,交易金额不少于312万元,该证券账户资金来源为周靖杰、李某影夫妻共同财产,最终周靖杰被罚款53万元。
2月9日,深圳证监局连续发布了多份关于招商证券从业人员的罚单,据悉,监管部门对47人采取了行政监管措施,其中38人被出具警示函,7人被采取监管谈话,2人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监管部门还向公司发去决定书,责令招商证券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
深圳证监局认定招商证券存在三方面的问题:一是对从业人员买卖股票行为重视程度和问责力度不够,常规及专项核查频次较少,对员工行为的持续监督、警示教育力度不足;二是从业人员行为监测监控管理不到位,对员工手机号码等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没有及时检查、核对、更新,对员工登录他人账户以及借用亲属或他人账户买卖股票的行为未予以充分关注;三是配套信息技术系统建设不足,证券账户终端使用数据记录存在缺陷,客户信息采集不完整、不及时。
3月29日,平安证券天津分公司财富经理边书元利用自有资金及他人资金,控制使用“孙某英”平安证券账户违法买卖股票,合计交易金额3.29亿元,亏损474.05万元(税后),天津监管局决定对其处以10万元罚款。
有业内人士表示,证券从业人员频繁出现违规炒股的行为,可能说明了公司内部控制、从业人员合规意识、制度完善、行业文化、利益冲突和监管有效性等多方面的问题:
内部控制不足。违规炒股事件的发生也暴露了某些证券公司在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方面的不足。
从业人员合规意识薄弱。反映出部分从业人员对合规意识的缺乏,尽管违规炒股存在被发现和处罚的风险,但仍有一些从业人员难以抵制诱惑,这需要加强从业人员的合规教育和培训。
制度和规则需要完善。这表明现有的规则可能存在漏洞,需要进一步完善以堵塞监管制度的缺陷。
行业文化和操守问题。持续净化行业生态和完善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基本规范的重要性日益凸显,需要通过加强行业文化建设和职业道德教育来解决。
利益冲突和道德风险。证券从业人员由于其特殊的职业地位,有机会接触到敏感信息,这可能导致利益冲突和道德风险。
监管和惩罚措施的有效性。违规炒股事件仍然频发,这可能表明现有的监管和惩罚措施需要进一步增强其有效性,以真正起到震慑作用。
监管强化与公司加强管理并重
根据近日中证协发布的关于调整券商文化建设评估口径的公告,新口径明确强调了对从业人员炒股行为的严格监管。在评估“公司是否存在合规管理执行不到位情形”时,调整后的新规定要求,如果券商的从业人员出现违规炒股行为,并被监管机构认定存在合规管理问题或需要加强合规管理措施且监管机构已出具处罚文件的,券商在进行自我评估时必须扣分。
除此之外,证券公司或其工作人员存在不正当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等行为,被监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通报的;或公司因文化建设存在问题或缺陷,被监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要求整改,证券公司未按要求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的,不得被评为A类。由此可见,从业人员违规炒股的后果将被进一步放大,对公司的整体评级和声誉将产生严重影响。
除了中证协,今年以来中国证监会及多地证监局针对证券从业人员违规炒股行为采取了一系列严格监管措施。
2月8日,证监会发布了《坚持“零容忍”执法,集中处理多名从业人员违法炒股》的公告,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从严打击违规炒股行为,并督促证券公司加强内部监测、自查自纠及问责机制。
青海证监局也强调了违规炒股问题的严重性,并提出建立“不敢、不能、不想”违规炒股的长效机制,要求经营机构深刻理解其严重性并积极履行监管要求。
河北证监局发布《河北证券期货机构监管通讯》,特别提醒从业人员不得买卖股票,并强调证券经营机构需要加强内控管理,防范和打击违规炒股行为。
天津证监局在会议上强调了强化人员管理,坚决遏制违规炒股行为,要求机构完善内部管理,建立投资行为管理制度和廉洁从业规范。
对于从业人员违规炒股的现象,券商也有自己的一套应对法。国元证券表示,公司一贯高度重视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合规管理,制定了《国元证券工作人员执业行为报备监测实施办法》,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炒股行为做了明确禁止。
同时,为进一步落实监管要求,加强证券从业人员执业行为规范,国元证券自3月以来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加强了对从业人员个人设备信息的监测监控,包括其常用手机号和用于办公的电脑设备,对监测的预警信息及时下发,严肃问责。另外,要求员工利害关系人每季度申报其证券账户明细,公司结合员工工作信息,对重点人员进行排查。
值得一提的是,国元证券于去年9月修订了对从业人员违规炒股相关问题的问责标准,对于相关行为予以从严问责,并对内外部案例进行定期警示,以引导证券从业人员遵纪守法,严守底线红线,合规廉洁执业。
全行业来看,不仅仅是国元证券,交流来看,多家券商都有在制度上明确,并实施多种监控手段,以防止员工炒股情况发生。
通过监管机构的严格监管和券商的自查自纠,不仅维护了市场的秩序和公平性,也为从业人员树立了遵纪守法、合规廉洁执业的榜样。随着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强和券商自律机制的完善,中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将得到更加坚实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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