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上市公司的密集回购仍在持续。数据显示,截至11月15日记者发稿,年内A股公司已合计发布1731份回购预案相关公告,拟回购上限合计达909.52亿元。仅11月份以来,就有102家公司发布回购预案相关公告,预计回购金额上限为75.03亿元,为10月份同期的3.8倍。
上市公司通过回购来筑起市场“信心墙”。沙利文大中华区执行总监王耕野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回购可以向市场传递积极信号,稳定市场预期,同时有助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发展。
从实施角度来看,A股公司的回购规模持续增长。截至11月15日,年内已有约1205家公司实施回购,期间回购数量达72.29亿股,合计回购金额已超过731.38亿元。数据显示,进入11月份以来,已有326家公司实施回购,累计回购金额约72.79亿元。
有163家公司回购金额超过1亿元,其中,牧原股份、荣盛石化、盐湖股份等10家公司回购金额已超10亿元。从行业来看,基础化工、机械设备和农林牧渔行业回购金额较高,分别为57.93亿元、57.36亿元和36.93亿元。
从回购目的来看,A股公司发起回购多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者股票回购注销以及市值管理等。一般情况下,上市公司回购股票通常需要对其进行注销。股票回购注销后,有利于改善公司股本结构、提升公司资金现金流管理。
“经过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的股本减少,而净资产和盈利总额保持不变,这将引起每股净资产和每股盈利增加,能够维护公司的股价稳定,有助于提高投资者信心。”王耕野认为,注销将提升剩余股东在公司总股本中的占比,有望提高每股收益和股东权益。此外,公司无需将现金用于支付股息,为公司管理现金流和资本结构提供了更大的灵活性。
对于如何更好地引导上市公司股票回购行为,安永北京主管合伙人杨淑娟建议,把回购作为重要的考核企业运营质量的指标,让回购成为回馈股东的常态行为,对于资金严重超募、股票价格大跌的公司,大量资金用于理财及非主业投资的公司,现金分红过低、盈利沉淀过多的公司,应要求企业实施股份回购。同时,坚决反对回购中的套利行为,对股东减持行为设置一定的门槛。
王耕野亦持有类似观点,他建议,“要确保回购政策真正造福中小投资者,需要进一步引导更多上市公司采用回购股票进行注销,以激发公司对注销式回购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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