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称,2018年10月16日,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子公司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因违法违规生产疫苗,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处罚没款91亿元等行政处罚。
上述违法行为情节恶劣,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触及了深交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二条、第五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深交所拟对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证监会决定:对长生生物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对高俊芳、张晶、刘景晔、蒋强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高俊芳、张晶、刘景晔、蒋强华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对张友奎、赵春志、张洺豪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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