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赵薇处分详解,11月20日晚间,上交所对祥源文化、龙薇文化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公开认定黄有龙、赵薇等人5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纪律处分决定书称,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和时任董事长孔德永, 西藏龙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及其直接负责人员黄有龙、赵薇,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赵政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方面存在如下违规事项,包括:
一、龙薇传媒未审慎筹划收购事项、未充分提示终止风险,对市场和投资者产生严重误导;二、龙薇传媒披露控制权转让事项的筹资计划和安排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三、龙薇传媒未及时披露与金融机构未达成融资合作的情况;四、龙薇传媒对无法按期完成融资计划原因的披露存在重大遗漏;五、龙薇传媒关于积极促使本次控股权转让交易顺利完成的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如今,上交所对赵薇夫妇进行处分,两人在上市公司所担任的高管职务恐怕要辞掉了。但有一点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处分并不影响两人买卖股票。此外,两人还会面临来自投资者的索赔麻烦。
440位投资者向赵薇等索赔5500万首开庭 索赔或扩大
首次涉及被告赵薇的股民索赔案件,也就是投资者诉祥源文化以及赵薇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9月19日在杭州中院开庭。祥源文化日前发布诉讼公告称,已有440位投资者起诉公司索赔5584.77万元,部分案件被告还包括赵薇、龙薇传媒、孔德永等人。
涉及被告赵薇的证券虚假陈述案首次开庭
原告代理人之一、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我们代理的首批案件于9月19日上午在杭州中院开庭,这是涉及被告赵薇的证券虚假陈述案件首次开庭,对后续案件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今年4月17日,祥源文化(原名万家文化)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查明,龙薇传媒、万家文化涉嫌信息披露违法的主要事实包括:在控股权转让过程中,龙薇传媒通过万家文化在2017年1月12日、2月16日公告中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对万家文化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对龙薇传媒、赵薇等相关责任人一并处罚。从收购计划公布,到交易最终告吹,祥源文化的股价从最高时的25元,跌至11.35元。部分投资者认为,此次损失应当由祥源文化等承担。
市场认为未来的索赔规模还将扩大
今年3月,杭州中院正式受理了投资人诉祥源文化、赵薇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相关律师表示,5月起赵薇方面曾先后向杭州中院和浙江省高院提起管辖权异议,认为杭州中院对本案并无管辖权。这导致了案件迟至9月才开庭。律师还表示,一般此类案件审理时间不超过一年,不出意外,明年3月前此案将会有一个明确结果。
市场认为,由于今年8月4日祥源文化因信息披露违法再次被证监会处罚,符合相应条件的投资者可以另案起诉索赔。祥源文化“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在三年诉讼时效内,索赔规模还将进一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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